阜康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中新网新疆新闻9月6日电(罗济民)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阜康市在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多举措加强全市的设施农用地管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用途管制是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为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阜康市自然资源局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各项措施。加强耕地保护,严格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设施农业用地是农业生产中直接作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经营性粮食储存、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等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照建设用地管理。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研读新出台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相关文件,学习相关法律规范,熟悉设施农用地的适用范围,协助其他部门杜绝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的现象,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夯实理论基础。坚持农地农用,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我局长期以来坚持定期对全市范围内的设施农用地进行巡查,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直接作用于作物种植、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严格落实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项目实际严格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统筹协调,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日常巡查,积极配合规划、执法等相关科室开展巡查、核查、开展未批先建违法取证、辖区内卫片执法检查及国土变更调查、辖区内闲置用地调查认定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选址时依据规划引导农业设施建设尽量利用“四荒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闲置耕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落实好属地责任,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用地监管,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于到期不再使用的设施农业用地,监督承租方必须按规定恢复原用途。在今后的工作中,阜康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做好全市设施农用地备案和管理工作,做好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年租金收缴、批后核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建立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台账和矢量数据库,以实际行动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以优质的服务保障阜康市现代化农业发展。翻译搜索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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