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新能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人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立新能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概况
1、本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所需要开展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2)对工作场所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与检测;
(3)对工作场所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结果进行分析;
(4)出具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报告单;
(5)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检测、出具报告过程中所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6)检测人员必须经场站安全专工、班组值班长或安全员对其进行安全措施、作业范围、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交底后方可开展工作;
(7)检测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现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
2、各子公司及场站位置情况:
(1)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以北10公里,容量20MW;
(2)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达坂城西南10公里,容量MW;
(3)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老台乡二工河路东侧,容量MW;
(4)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老台乡京新高速南侧,容量MW;
(5)奎屯金太阳电力有限公司:奎屯农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容量30MW;
(6)胡杨河市锦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奎屯农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容量60MW;
(7)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大泉湾乡圪塔井村,容量MW;
(8)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市红星二场光伏产业园区,容量50MW;
(9)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哈密东南部山口光伏园区,容量50MW;
(10)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容量MW;
(11)伊吾淖毛湖风之力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容量50MW;
(12)哈密伊吾县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容量15MW;
(13)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奇台县小红山,容量8MW;
(14)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七角井镇,容量50MW。
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报告单。(具体入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服务商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人员组织、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1服务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1.2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中包含电力。
2、认证体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3、企业业绩:近3年(-年)实施至少3个及以上电力项目的职业危害检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4、人员及业绩:参与人员应为在职员工,需提供参与团队人员的社保及交费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人员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服务质量或工期迟延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