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惠及阜康市13万名退休人员

中新网新疆新闻8月2日电(张瑜)7月28日,自治区人社厅和财政厅印发《关于自治区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自年1月1日起,为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次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办法,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予以倾斜照顾。这也是阜康市连续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8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阜康市社保中心在接到调待通知后立即行动,积极参与系统测试,精准核对人员信息,提前申请预拨资金,以最短的时间全面完成待遇调整及基金支付工作,同时为退休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和服务,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高质量落实落细,不断提升全市离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厚植社保为民情怀。据悉,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已于7月31日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的工资卡中。此次调整惠及全市名企业退休人员,和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资.39元,调整补发年1至7月增资额共计.74万元,8月起将按照调整后的养老金标准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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