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53号)安排,阜康市近期将开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人数
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名,主要从事乡镇及以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
(二)招募对象
昌吉州行政辖区户籍三年择业期内(年—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招募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以下高校毕业生不在招募范围:一是定向生、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二是曾被“三支一扶”岗位录取,但未上岗、中途离岗,以及服务期满离岗的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年阜康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考生报名截止时间7月20日。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9月15日,阜康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三、待遇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用人单位发放元/人/月工作生活补贴。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元的安家费补贴。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将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扶贫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截止9月15日仍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阜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具体招募安排、现场确认地点等事宜,按照阜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简章(公告)执行。
(五)本公告由阜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三支一扶”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就业培训科,联系—
附件:年阜康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岗位表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6日
监审:韩雨桐
编审:谢婷
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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