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两级法院到忻州中院调研交流

                            

7月27日,新疆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郝桂花,昌吉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谢永德,昌吉州玛纳斯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国栋,昌吉州阜康市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香平元,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杨永杰,昌吉州木垒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董兆新等一行9人,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孔祥军、组织处处长武瑞雄的陪同下,到忻州中院调研交流。忻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雁玲,执行局局长赵永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毅等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会。

郝桂花一行参观了忻州中院阳光大厅、科技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家事文化长廊、执行指挥中心、党建文化长廊、信息中心和院史陈列室,深入了解了忻州中院先进经验和亮点做法。

座谈会上,孔祥军介绍了此次调研交流的目的意义,希望两地法院以此次调研交流为契机,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交流协作,推动两地法院共同发展。

王雁玲代表院党组及全院干警对郝桂花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忻州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两级法院全面建设情况。与会人员就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人才培育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王雁玲指出

近年来,忻州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援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与新疆对口援助法院在审判执行业务交流、资金技术援助等方面密切配合、交流合作,取得了扎实成效,结下了深厚友谊,有力推动了两地法院健康有序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忻州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最高院、省法院关于援疆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一如既往做好对口援助工作,努力在对口援助科学规划、重点问题解决、审判质效提升上精准发力,推动两地法院持续健康发展。

郝桂花对忻州中院高度重视援疆工作表示感谢,对忻州中院在党建、审判质效、执行攻坚、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此次忻州之行受益良多,学习到了来自忻州法院司法实践中诸多有益探索。昌吉州两级法院将倍加珍惜忻州中院的关心支持和真挚友谊,转化为工作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推动法院不断取得新发展。

双方一致表示,两地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扩宽携手并进的工作渠道,共同续写援疆工作新篇章,着力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原标题:《新疆昌吉州两级法院到忻州中院调研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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