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第33号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全省此轮疫情是年以来最为严峻、最为复杂、冲击最严重的一次,我县外防输入、精准防控的压力空前、异常艰巨。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作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决定、措施等行为的,均可举报:
1.来民返民人员进入民和县境内时,未从设立的疫情防控服务点进入,私自通过翻越高速公路、民小公路、兰新铁路等交通沿线护栏和小区围墙,从山坡小路、村巷小道、小区门卫等绕关避卡进入的;
2.静态管理期间,对拒不配合管理,擅自外出、聚集的;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取消聚集性活动有关规定,擅自组织、举办和参与宴席、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的;
3.正在接受居家隔离人员,不遵守管控要求,私自外出或接受其他人员探亲访友、参加聚集等活动的;
4.从县外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来民返民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单位、村(社区)、酒店报备,或缓报、谎报、瞒报个人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的;返民后未按要求及时进行“落地检”的;
5.被告知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或自知为密接者、次密接者,未主动向单位、村(社区)、酒店报备且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
6.不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如实反映情况的;
7.疫情防控期间各商超、酒店、餐饮、快递物流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未进行员工健康监测,不组织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未对入场人员落实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的;
8.不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两米线等防控措施,不配合定期核酸检测,且不听从劝阻、提示的;
9.在交通沿线、高速出入口、服务区私自随意摆摊设点,流动兜售水果、食物等商品的;
10.静态管理期间,非经商务、市监、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许可,以任何形式私自营业,“关前门、开后门”等隐性营业行为的;违反禁令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
11.静态管理期间,除保障运行的批准车辆外,其他未持有工作证明的社会车辆和人员上路通行的;
12.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