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人,这笔钱涨了从4月1日起补发

「本文来源:光明网」

近日

记者从昌吉州社保局了解到

今年昌吉州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每人每月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元

新的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

截至9月30日

已全部补发到位

昌吉日报全媒体记者马晓芳通讯员彭玉芳报道: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今年8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

按照《通知》要求,从今年4月1日起,昌吉州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在第1至第24个月的,每人每月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元。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

其中,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每月元,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每月元。

今年4月1日后已按原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可按新标准补差

截至目前

昌吉州已为名失业人员

补发失业保险金万元

据介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相关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

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是多久?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与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有关

最短为3个月

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参保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申领失业保险金(无需其他材料)

也可通过

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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