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阜康市法

赵芳芳,阜康市法院副院长。

赵芳芳同志于年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她扎根基层,认真履职,坚守妇女儿童维权之路,为弱势的妇女儿童撑起一方晴空,用忠诚和实干谱写了一曲当代女法官的青春之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

坚持依法“优先”

做妇女儿童的代言人

为确保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她牵头组织成立了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并提出对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案件实行“三快三优先”,即快立、快审、快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她积极建言献策,完善“少年法庭”、“家事法庭”,让当事人在温馨的环境中缓解压力、敞开心扉,进而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坚持创新

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模式

办理案件时,她坚持精细审理,人性化审判,加大调解力度,总结出了“五步调解法”:一步析理、二步辨法、三步情感、四步教育、五步劝导。注重“析理”“辨法”相结合,从人情、亲情、友情、乡情各个角度摆事实讲道理,做思想疏导教育,努力实现“明晰法理、胜败皆服”,从而促进当事人关系修复,消除对立情绪。

坚持不懈

用爱心照亮迷途的心灵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赵芳芳同志不放弃对每一个少年犯的挽救。

通过多年审判实践,她总结出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三项延伸工作”法:庭审前延伸,必须做到“四必谈”“六必知”,即与家长谈、与学校老师谈、与社区负责人谈、与本人谈。通过“四必谈”达到“六必知”,知道家庭情况、知道一贯表现、知道性格特点、知道堕落原因、知道犯罪动机、知道认罪悔罪程度;庭审中延伸,在开庭审理中对少年犯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庭后延伸,建立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档案,通过定期回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积极做好教育防范延伸工作。

在办理李某抢劫罪一案中,赵芳芳同志充分运用“三项延伸工作”法,多次去学校、社区和孩子家里,深入了解李某的情况,并积极与其父母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庭审中,她融情于法、释法说理,使得李某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让关系僵化的父子冰释前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多年来,赵芳芳同志始终把对妇女儿童的一片爱心融于对法律的忠诚和守望之中,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姜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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